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3月份正式组建。为清河区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原区财政局承担的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职能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撤销区政府采购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监督管理提供场地和服务。
2、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3、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4、受理各类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组织招标报名等相关事务,对现场交易项目备案。
5、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等活动。
6、负责社会中介机构的招标工作和选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和资产拍卖等工作。
7、负责统一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费用;统一收取及返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证金。
8、负责建立及管理全区统一的综合性投标人(竞买人)及投标人(竞买人)信用信息库。
9、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
10、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计、分析、报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铁岭市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设综合股、交易受理组织股、交易评审监督股3个业务股室。
综合股:
1、负责组织协调本中心的行政管理及日常工作;
2、草拟本中心的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及内部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
3、负责上级部门的行政、党务等文件的收发、处理及归档;
4、本中心的公章及各类印章、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
5、本中心的财务、统计及人事劳资工作;
6、负责统一收取及返还各类交易活动投标保证金;
7、组织本中心党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及上级文件的集中学习;
8、负责本中心的信息报送工作。
交易受理组织股:
1、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统一发布;
2、负责受理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登记、招标申请、组织招标报名等相关事务,对现场交易项目备案;
3、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4、负责建立及管理全区统一的综合性投标人(竞买人)及投标人(竞买人)信息信息库。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计、分析、报表,提供公交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交易评审监督股:
1、负责组织协调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工作。
2、负责组织采购人(出让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出让)合同的工作。
3、协助财政部门对供应商采购(出让)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
4、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拆进行调查。
5、负责交易活动中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处理工作。